电话往来记录(无录音)是否可以作为呈堂证供?
电话往来记录无录音一般不可作为呈堂证供。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等规定,视听资料需满足合法性、真实性和完整性,无录音的电话记录难以满足这些要求,可能无法准确还原事实,影响案件公正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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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律师手机: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 吴律师微信号:51764(谐音 我要请律师)